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赣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 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推进我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4-03|来源:赣州市应急管理局|专栏: 市内动态,市内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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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我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信用信息在全面构建惩戒失信、激励守信工作机制及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实施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赣应急字〔2024〕2号)等有关规定,赣州市应急管理局于3月11日印发了《赣州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 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

  通过对在本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信用分类分级,并对不同等级的信用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惩戒失信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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