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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案例篇之578】真“刑”!定南这对疯狂敛“材”的“光头强”夫妻双双进班房

发布时间:2023-04-17|来源:定南法院|专栏: 诚信建设万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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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

上阵有父子兵,打虎要亲兄弟

而近日,一对“夫妻档”

因盗伐林木双双进班房,

分别获刑二年八个月一年六个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方某某因经济拮据,遂产生盗伐他人山场林木卖钱的想法。2021年4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方某某多次驾驶其二轮摩托车搭载其妻子被告人郑某某到他人山场,方某某负责使用手锯和柴刀盗伐山场上的杉树,郑某某负责剥树皮和搬运杉原木,随后两人将盗伐的杉原木用二轮摩托车搭载回家存放,之后方某某将盗伐的杉原木销售非法获利11274元

经鉴定,被告人方某某、郑某某在山场采伐林木面积62.9亩,采伐杉树624株,采伐林木活立木蓄积21.3443立方米,树种全部为杉树。



审理认为

被告人方某某、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伐林木,且系共同犯罪。因被告人方某某具有主犯、立功、认罪认罚,被告人郑某某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判处被告人方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11274元给被害人。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任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君子爱“材”,取之有道,

劝君切莫见“材”起意,

遵纪守法常住心中。



定南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司法理念,始终把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作为履行审判职能的重点工作来抓,用实际行动为定南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以案为鉴,增强生态文明认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切感受破坏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决不触碰生态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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