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于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02号
处罚事由: 2024年3月19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根据《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对位于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1146号的嘉盛广场小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赣州伟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嘉盛广场小区存在消控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居民楼室内消火栓无压力、部分室内消火栓阀门损坏等问题。2024年10月08日,我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消控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居民楼室内消火栓无压力、部分室内消火栓阀门损坏等问题尚未消除,逾期未整改完毕。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逾期未改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处罚依据: 《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赣州伟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731796978986X
法人: 张东华
法人身份证号: 360731********3812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05
处罚机关: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000MB0350334W
数据来源单位: 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违法行为类型: 《江西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000MB0350334W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5/02/05
公示截止期: 2026/02/05
备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