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于住建罚决字〔2025〕第004号
处罚事由: 2025年3月7日,赣州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在于都万达广场泰达城2号地块(1#幼儿园、2#、3#、5#、6#、7#、8#楼、地下室二期)检查时发现,由江西勋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该项目未按要求足额配备安全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西勋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902MA3AEL9N02
法人: 许袁
法人身份证号:
处罚内容: 未按要求足额配备安全员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23
处罚机关: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数据来源单位: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5/05/08
公示截止期: 2026/04/23
备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