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于住建罚决字〔2024〕第002号
处罚事由: 江西追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于都工业园2021年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地块五工程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西追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1129MA39T17J1X
法人: 刘仁芳
法人身份证号:
处罚内容: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13
处罚机关: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数据来源单位: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4/03/27
公示截止期: 2025/03/13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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