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于都税一分局 罚 〔2025〕 1 号
处罚事由: 2024-07-01 至 2024-12-31 教育费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24-07-01 至 2024-12-31 增值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4-07-01 至 2024-12-31 城市维护建设税()未按期进行申报2024-07-01 至 2024-12-31 地方教育附加()未按期进行申报2022-07-01 至 2023-03-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23-07-01 至 2024-06-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24-01-01 至 2024-09-3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24-01-01 至 2024-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2022-04-01 至 2022-06-30 欠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325.22元2025-02-28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于都县美着副食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360731MA39X70188
法人: 肖裕
法人身份证号:
处罚内容: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21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于都县税务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9440548
数据来源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于都县税务局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9440548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5/03/21
公示截止期: 2026/03/21
备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