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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于住建罚决字〔2025〕第003号
处罚事由:
2025年1月11日,于都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在于都县站前初中建设项目(站前小学二期)检查时发现,由该公司施工的该项目规划路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破损,未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赣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702MA35K0UM7U
法人:
郭祥庆
法人身份证号:
处罚内容:
该项目规划路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破损,未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18
处罚机关: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数据来源单位: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5/03/05
公示截止期:
2026/02/1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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