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于住建罚决字〔2025〕第003号
处罚事由: 2025年1月11日,于都县住建局执法人员在于都县站前初中建设项目(站前小学二期)检查时发现,由该公司施工的该项目规划路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破损,未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赣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702MA35K0UM7U
法人: 郭祥庆
法人身份证号:
处罚内容: 该项目规划路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破损,未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18
处罚机关: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数据来源单位: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5/03/05
公示截止期: 2026/02/18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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