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于住建罚决字〔2024〕第001号
处罚事由: 赣州宏宇基业起重设备服务有限公司安装的于都县东投华章金麟府塔式起重机项目,因安装的塔式起重机现场安装机型号与论证方案不相符的行为,违反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3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建筑起重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29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赣州宏宇基业起重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704MA35TM4W2U
法人: 杨晓慧
法人身份证号:
处罚内容: 因安装的塔式起重机现场安装机型号与论证方案不相符的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19
处罚机关: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数据来源单位: 于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违法行为类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3条的规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MB1604121T
当前状态: 其它
罚款金额(万元): 0.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有效期: 2024/04/02
公示截止期: 2025/03/1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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