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_行政双公示
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于林地许临﹝2025﹞003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江西省小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小溪乡南坑4#弃渣场建设项目,在于都县小溪乡簸箕村临时占用集体林地面积共计1.2753 公顷占用时间为24个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于都振堃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360731MA38QY717W
法人: 严卫民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2135********003X
许可决定日期: 2025/06/09
有效期自: 2025/06/09
有效期至: 2027/06/08
许可机关: 于都县林业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0146994228
许可证书名称: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许可编号: 于林地许临﹝2025﹞003号
数据来源单位: 于都县林业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7320146994228
当前状态: 有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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